重要通知:即日起深圳湾海关同其他关区一样,严查属于第9类危险货物的电池,单个电池电量大于20WH,电池组大于100WH,则判定为危险货物,如不是,需提供鉴定证明。危险货物需提供危包证和使用危险品车辆运输,未使用危险品车辆的将联合交通部门处罚运输8-20万,无危包证海关处罚企业10万以下/单。
以上通知属实!具体视个体情况处罚不同!
电池出口,比较热销,关务人员都很想知道,是不是所有的电池都是危险品?哪些电池要按危险品申报?
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,什么是危险货物?常见的危险品有哪些?
根据《危险货物品名表》(GB12268-2012)、《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》(GB6944-2012)等规定,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、易燃、毒害、感染、腐蚀、放射性等危险特性,在运输、储存、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和处置中,*造成人身伤亡、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。
危险货物包括联合国《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 规章范本》(TDG,又称桔皮书)明确的物质和物品以及《**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》(GHS,又称紫皮书)定义的危险化学品。
生活中除了危险化学品外,还有很多危险货物:农药、消毒液、免洗洗手液、消毒湿巾、锂电池、铅酸电池、火柴、香水甚至安全气囊等都是危险货物。